(一)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制定行业相关标准。
(二)对基层民间中医药传承研究开发业务。
(三)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民间中医药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转变职能中委托、交办承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五)积极参与并推进“中国民间医药”技术研究开发事业及全民大健身产业项目体系建设规划技术服务。
(六)大力开展中国民间中医药研究和传承技术产品的推广工作,推动中国民间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七)开展民间中医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加强中国民间中医药的国内和国际学术研讨和传承学术技术交流,推动民间中医药科学发展,组织重点技术课题的研究和考察活动。
(八)编辑出版有关中国民间医绝技方面的学术专著、信息、科普期刊、科普图书。
(九)积极组织开展中国民间中医绝技的师承、传承、拜师学技活动,组织全国民间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开展考前中医理论培训学习,推荐主任,医师推荐等报名培训,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提高民间中医整体技术水平,搭建中国民间中医学习交流平台,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
(十)提供发展我国民间中医药产业相关政策,获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开办诊所备案信息材料的组织指导以及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的指导和信息服务。
(十一)开展民间中医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民间医药发展创新技术交流与技术成果推广大会、展览、展示活动等方式拓展中国民间医药产业的宽度和内涵。
(十二)发展中国民间医“发展传承”协会会员,建立中国民间医技能培训基地,加快全国民间医技术创新发展建设速度。
(十三)搜集、挖掘、整理、遴选中国民间医药人才技术,建立中国民间医药技术创新遴选
目录。
(十四)发展会员、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接受企业或个人团体或个人的捐赠,组织成立专项基金,组织为中国民间医药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十五)开展中国民间医科普活动,普及中国民间医养生健康未病先防先治的大健康产业的项目技术、知识,对全民大健康产业贡献力量。
(十六)评选和奖励优秀的中国民间医药工作者、单位以及科学技术成果、学术论文、科普作品。
(十七)组织中国民间中医学习掌握申报中医文化传承技术成果的非遗项目及流程。
(十八)不断完善本分会官网以及中国民间中医网站,搭建抖音、快手、小红书互联网交流,保持平台正常运营及线上培训学习。
(十九)为全国为人类大健康产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指导工作,为“一带一路”发展策略做出具有中国民间医特色的特殊贡献。
(二十)保质保量的完成总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