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对“人工智能+中医药”服务作出要求,提升惠民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加强智能中医诊疗应用,提升中医药辅助临床诊治能力,提高中药合理用药水平。加强中药全周期智能管理,实现中药种植、加工、使用的全流程智能管理。推进中医药装备智能升级,鼓励各地研发中医智能诊断设备,实现“四诊”信息定量化采集和分析,支持研发中药个性定制智能煎制装备,推动传统技术提档升级。
《意见》提出,在“人工智能+基层应用”方面,提升中医智能辅诊等便民惠民服务智能水平,向基层医生提供辅助诊疗、处方审核、随访管理、中医诊疗等智能应用;在“人工智能+临床诊疗”方面,推广康复机器人、中医针灸推拿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在“人工智能+科研教学”方面,支持各地综合中医临床数据和中药应用数据,建立快速高效的组合药物优选模型,辅助中药组方优化和创新中药研发。